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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福利


與大多數西方國家一樣,香港的勞動法規定雇主必須購買保險,以保護僱員免受工傷。根據勞工處制定的香港僱員補償條例,僱員補償保險(通常也稱為 EC 保險)是強制性的。

根據該條例,任何僱用至少 1 人的香港雇主,無論是公司或個人,都必須購買僱員補償保險。如果員工因工作相關活動而受傷或生病,該保險將保護員工和雇主。不遵守此法律法規可能會對您的企業造成嚴重的經濟處罰。

對於不完全理解條例或對其內容或要求有疑問的企業主,以下是有關香港僱員補償要求的最常見問題列表。


香港的僱員賠償保險涵蓋什麼?

香港的僱員補償保險為因工作相關活動而受傷或生病的任何僱員提供保障。例如,如果您餐廳的一名服務員在處理餐桌時不小心將熱茶灑到自己身上,您的員工賠償政策將涵蓋您對服務員受傷的責任,包括他們的醫療費用等。

僱員少於 200 人的企業必須購買的最低限額為 1 億港元。如果您的企業僱員超過 200 人,則您需要購買最低限額為 2 億港元的保險。這些只是雇主需要購買的最低限額,支付給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受傷的員工的實際行動金額會根據年齡、受傷的嚴重程度和許多其他因素而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雇主須為其僱員在受僱期間遭受的傷害負責。所以重要的是要注意,這個封面不僅僅是為了保護員工。它還保護了雇主,因為保險公司現在將保護他們免於承擔員工因工傷或疾病而產生的費用。


我必須為兼職工人或季節性工人提供僱員補償保險嗎?

是的,香港條例明確規定必須涵蓋所有僱員。這意味著兼職工人、季節性工人、受僱家庭成員、合同工、學徒或本地家庭傭工也不例外。


雇主有責任報告受傷或疾病嗎?

當雇主得知與工作有關的傷害或疾病時,他們必須向勞工專員和提供保險的保險公司提交報告。雇主還應詳細記錄事件和保險公司的賠償行動。有關詳細信息和適當的表格,雇主應訪問香港勞工處。


沒有 EC 保險會受到處罰嗎?

任何擁有至少一名僱員的企業未能遵守《僱員補償條例》,即屬違法,可被處以最高 100,000 港元的罰款,在最嚴重的情況下:最高監禁兩 (2) 年。雇主也可能被迫向僱員賠償援助基金支付附加費。

由於風險如此之高,確保您符合這些法定要求是有意義的。


如果我無法在香港獲得僱員補償保險怎麼辦?

如果您經營的業務被歸類為“高風險”,您可能無法從常規保險公司獲得 EC 保險。如果您被 3 家不同的保險公司拒絕或被報的保費超過標準市場費率的 30%,您將能夠通過僱員補償保險剩餘計劃局獲得 EC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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